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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春市清明祭扫专题新闻发布会

宜春市清明祭扫专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宜春市民政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28 18:00:30

答 记 者 问

问题一:请问清明期间,在哪些方面引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

(涂  鸿 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主任)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祖先、缅怀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祭祖和扫墓,不仅仅是一种节日习俗,更蕴含着中华民族崇尚礼仪、追求和谐、敬畏自然的人文理念。近年来,市委宣传部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清明祭英烈”、文明祭扫礼仪主题宣讲、清明传统习俗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培育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当前,我市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将成为今年清明的关键词和主旋律。我们将用好线上线下资源,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清明”各项主题活动,不断强化宣传造势,大力提倡丧事简办、文明祭扫,反对铺张浪费、抵制陈规陋习,弘扬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安全、环保、节俭的良好节日氛围。本次发布会结束后,市文明办和市民政局还将联合发布《清明祭扫倡议书》,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群众:

一是践行移风易俗。鼓励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和植树祭扫,以及撰文追忆、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礼敬故人、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之中。

二是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尽孝心、守孝道、勤孝敬、厚赡养的观念,自觉摒弃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殡葬陋习,树立厚养礼葬、简约庄重、文明节俭的新风尚。

三是缅怀革命先烈。清明祭英烈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各类烈士纪念活动,祭奠烈士忠魂,增强爱国情感,让红色精神代代传续。

四是爱护生态环境。做到不焚烧纸钱、不抛撒祭品、不砍树毁绿,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使用绿色环保、可降解、无污染的殡葬用品。

五是安全文明祭扫。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扫,提倡文明出行,维护交通秩序。注重公共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遵守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违规用火,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争做优秀文化的传承者、中华美德的践行者,争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用文明行动涵养文明新风,让清明更“清明”,社会更文明!

2.请问,清明期间,群众出行较为密集,请问如何保障清明祭扫交通安全?

(徐伟斌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答:感谢您的提问!

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与踏青出行相互叠加,墓区、景区、农村山区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机动车乱停乱放易造成道路堵塞。为确保清明期间全市交通安全有序,宜春公安交警积极应对道路交通管理压力,今年主要采取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研判分析路网信息,强化交通秩序管控。节前对全市路网运行情况做好分析研判,组织各交警大队制定好本辖区清明道路交通安保方案,积极监控并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预防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清明期间,各大队警力下沉一线,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与路段巡逻检查力度,以6座以上小客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为重点管控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合理部署执勤警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对中心城区、效区、农村集镇等车辆流量大的路口、路段,合理部署执勤警力开展交通秩序管控疏导。4月1日至7日,严禁车辆进入仙月路,在宜春学院大门口安排警力指挥车辆在指定地点规范停放。4月5日当天,交警部门将在源仙台路口和沙背桥东侧路口摆放绕行标志牌,禁止大型车辆进入学府路宜春学院路段。安排警力在源仙台看守所路口、沙背桥路口等重点部位进行定点值守,在昌黎大桥南侧至沙背桥等路段开展高频次巡逻,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三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全市交警部门将积极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工作,通过“两微一抖”、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提示提醒,及时公布本地交通流量预判、易拥堵路段、分流绕行预案和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安全出行及驾驶注意事项。充分发挥全市206个乡镇(街道)道专办,2431个交通文明劝导站作用,加强对集市、墓区、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劝导检查,提高交通安全劝导率、管事率。

在此我们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及路线,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3.请问,清明期间,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高发期,请问在防范森林火灾方面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胡  剑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答:感谢您的提问!

清明节即将临近,又值春耕备耕关键期,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等野外违规用火多。从近些年情况看,清明前后森林火灾高发,大部分都是因为上坟烧纸、农耕烧荒和林地内乱扔烟头所致。为降低清明期间森林火灾发生风险,宜春市林业局将采取多项措施予以防范: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人员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村组小喇叭广播、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提升群众防火意识。同时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参与森林防火劝导。

二是强化火源管理。清明期间,全市停止造林炼山、疫木除治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全市森林防火网格化“一长三督五员”全员到岗,加大责任网格防火巡护、防火宣传、用火制止力度。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护林员到公墓区,尤其是林区散坟点进行严防死守,制止祭祀用火行为。

三是严格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安排。强化全市33支森林经营单位半专业扑火队管理,清明节前全面检修扑火设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队员做到24小时在岗待命,随时应对森林火情突发应急情况。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一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群众,要转变传统耕作习惯,不要在林内或林缘焚烧田坎杂草和农作物秸秆;二是祭奠已故亲人要转变思想观念,倡议大家以网络祭扫、敬献鲜花等方式祭奠逝者、寄托哀思,不可在墓地坟头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放孔明灯;三是直系亲属要加强“痴呆哑聋傻”等特殊人群监管,绝不能让这部分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入林或在野外玩火、点火;四是进山踏青游玩的市民,进入林区后,不要在林地内吸烟或野炊,更不可以乱扔烟头。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来源: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编辑:程建波

审核:袁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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