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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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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635室,电话:0795-32738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宜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增强行政事务公开透明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信息626条,“宜春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3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办理市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7件,所有办件办理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按要求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办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要求,积极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按时完成全市政府部门网站“结对子找错误”活动,累计查找其他平台错误信息150处,并积极通过自查自纠和他查整改的方式查漏补缺,把好信息发布的文字关、政治关、政策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网站与政务移动客户端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均已完成,并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保证网站政府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和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2023年宜春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职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内容的更新,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7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具体体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方式的多样性还有待加强,本单位自主解读的数量和质量仍有欠缺。二是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知晓率、及时性和传播度不足。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月等活动进行现场解读,有效提升政策的传播率和到达率。多样化、全方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重要政策开展实质性解读,跳出文字解读的单一化模板,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二是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与企业、群众联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民生信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打通政策文件公开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来源:徐思凡

编辑:刘丹

审核:涂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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