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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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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635室,电话:0795-32738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宜春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贴民政工作“三基”职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2条,其中政策解读10条,运用了文字、视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解读方式;人大建议答复8条、政协提案答复4条,主动积极做好民生保障政策等热点问题的回应;行政执法公示21条,有效加强了政府权力运行透明度;重点领域信息66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河湖长制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宜春市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秘书科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密审核和网络维护等工作。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落实“三校三审”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聚焦群众关切。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社会组织等重点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予以重点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据市政务公开要点,细化本级责任分工表,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压实责任、增强协作。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民政工作要点,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目标考核,年度对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宜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的人员能力素质还有差距,政策解读质量还不高。

2023年,宜春市民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开、透明、高效。一是推进素质提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内容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群众关注、百姓关心的事,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质量。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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