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系列(四)丨临时救助政策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临时救助的定义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 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政府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二、临时救助分哪几种救助情形?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

(一)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意外伤害以及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二)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三)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或慈善救助的过程中,基本生活存在重大困难,难以为继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支出型临时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因在境内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下)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经教育部门救助后仍需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因在医疗机构治疗疾病、住院照料产生的必需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 社会保障措施后,负担仍然过重,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因在就业过程中,必须支出的就业成本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救助: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特别救助。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 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其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大刚性支出 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

(三)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对象重大刚性支 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所需材料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执行。对情况特别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补齐相关证明材料。

四、什么情形不予临时救助?

(一)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四)以家庭对象申请救助时,有以下情形的,其个人不得享受临时救助:

1.个人或家庭成员中有从事封建迷信、传销等非法活动造成困难的;

2.有赌博、吸毒、嫖娼、卖淫等非法活动且尚未改正的;

3.各类服刑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来源:邓育珍

编辑:李新华

审核:袁建平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